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 “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分为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两类。“国家级基地”新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基地”项目单位;“国家级基地”扩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国家级基地”项目单位。申报条件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2号)执行。 每个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可推荐1个“国家级基地”(含新建和扩建)建设项目。 (二)“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工作室”项目单位。申报条件按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1号)执行。 每个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可推荐1个“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三)“省级基地”建设项目 “省级基地”建设项目分为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两类。“省级基地”新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基地”扩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省级基地”项目单位。申报条件:以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被确定为世界技能竞赛项目承办院校;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公共实训基地。 每个市和省级有关单位,可推荐1个“省级基地”(含新建和扩建)建设项目。 (四)“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首席技师、三秦工匠、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之一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技能人才有关待遇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开设有预备技师层次教学。 按照推荐数(附件7)上报“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有关管理制度及相关佐证材料。 “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6)、申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其他要求 (一)各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省级有关单位要重视2019年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好项目申报、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对列入2019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单位,省级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 对于列入2019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单位,各地政府要安排补助资金给予支持,项目所在行业、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三)“国家级基地”“国家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省级基地”“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上材料请胶印,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表格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政府前大楼6-67室)。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www.shaanxihrss.gov.cn/html/100077/1014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