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扶持标准
1、中国两院院士、外国院士,资助100万。
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国防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资助50万。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国防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长江学者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资助30万。
4、近五年内在国际知名企业及研发机构(国际行业或本领域排名前20位)、国内大型企业(全国500强企业前百位)或科研院所重要岗位任职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企业金融管理、资本运营和大型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对企业支柱产业有较大影响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资助30万。
5、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研发中心的项目技术带头人,或拥有企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利技术、独立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且该技术已经成功孵化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急需紧缺人才,资助30万。
6、国际级技能大赛获得名次的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资助10万。
7、取得国内统招统分博士学位和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博士学位,资助20万。
1--6项须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7项须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资助费用按聘用合同年度等额发放。以上资助的引进人才不含省级企业之间流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