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 “以投代评”“以贷代评”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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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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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以投代评”“以贷代评”参赛企业必须符合大赛参赛条件; 2.拟通过“以投代评”的参赛企业,属初创组的,自成立之日起累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须大于50万元(含);属成长组的,近2年内累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须大于300万元(含); 3.拟通过“以贷代评”的参赛企业,属初创组的,自成立之日起累计获得银行贷款金额须大于30万元(含);属成长组的,近2年内累计获得银行贷款金额须大于100万元(含); 4.参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年限: 成长组企业:2012年1月1日(含)-2020年12月31日(含); 初创组企业: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申报“以投代评”,企业提交资料申请表、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入账凭证、企业股东变更工商证明文件; 2.申报“以贷代评”,企业提交资料申请表、与银行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 以上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对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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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启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以投代评”“以贷代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260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