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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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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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陕南产业园区内路网、管网、标准厂房(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创新创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每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重点支持产业集聚程度高的园区和跨区域携手共建的园区,远离集聚区的单个企业综合园区一般不列入支持范围。 1.核心产业集聚区。优先安排汉中、安康、商洛核心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各县域工业园区。支持核心集聚区以外各县域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飞地经济”园区。鼓励陕南各市县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在陕南、关中等重点开发地区发展“飞地经济”,建设飞地园区。 4.区域合作园区。对引入发达地区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合作建设的产业园区予以重点支持。 (二)主导产业链项目。以生物医药(含中医药)、绿色食品(含富硒食品)、装备制造、现代材料、旅游康养、节能环保等产业为重点,支持产业链条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所支持项目原则上应在核心集聚区及县域工业园区等产业承载平台内,符合所在园区发展规划。每市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对于跨区域整合陕南资源要素,建立产业联盟,具有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打破常规予以重点支持。 1.提升产业链水平的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全产业链上起关键作用的强链项目。 2.完善产业链的项目。重点支持以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落地的延链、补链项目。对引进的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和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投资的产业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的项目。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主导产业的项目。 4.支撑产业链发展的项目。包括仓储物流、市场拓展、品牌培育等项目。 (三)“一县一业”项目。提升“一县一业”集中度,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骨干企业发展、主导及衍生产品生产、市场及营销体系建设等项目。探索支持陕南三市政府主导的担保平台建设,放大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题。项目申报后,资金切块下达,由陕南三市安排到具体项目并组织项目实施。 1.成长性好的项目。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项目,市场拓展快、发展前景好的名优产品开发提升项目,以及高附加值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2.自主创业和脱贫致富项目。对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项目予以支持。 3.移民搬迁社区吸纳劳动力就业项目。对在移民搬迁社区周边建设的创业孵化器、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4.担保平台建设。根据陕南三市需求和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等实际,视情况安排部分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四)项目支持条件。申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各地发展规划和“一县一业”规划方向。项目所属产业未列入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条件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 4.项目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应为具备开工条件并确定于2021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或为已经开工的合规在建项目。 5.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表、绩效目标表、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由三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并保存,电子版申报材料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填报以备抽查。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主要说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投资情况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说明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 2.有关附件应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文件等。 3.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金申请报告首页应附真实性声明。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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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ndrc.shaanxi.gov.cn/fgyw/tzgg/Qfiee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