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奖励认定类项目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9/08-2022/09/1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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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集中区”)和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优先支持76个县(市)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 2020年以来引入社会资本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园中园”、“孵化园”等或引入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规划的企业,投资总额2亿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且项目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手续齐全。
扶持标准
一是“双创”基地奖励项目。对省工信厅认定的2022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资金奖励(不需各市区申报)。二是招商引资奖励项目。对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创新招商模式,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园中园”、“孵化园”等加快市场化建设,或引进对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且投资额较大项目的给予奖励支持。 奖励认定类项目采用资金奖励方式支持。“双创”基地奖励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项目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五)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公共设施类项目申报单位不是工业集中区或“双创”基地管理机构的,还须提供出具管理机构的申报意见)。 (六)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七)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八)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九)申报企业单位2021年前三季度会计报表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应于2022年1月28日前补充到位)。 (十)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附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双创”基地项目可自行编制)。 (十一)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和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无环境影响)的意见,以及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审批文件。(服务设施项目可适当简化) (十二)申请单位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项目完工进度。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还须提供项目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的复印件。 (十三)招商引资奖励项目除上述要求外,需要出具工业集中区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委托招商合同、招商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企业入住园区的合同(如有)等。 (十四)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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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gxt.shaanxi.gov.cn/tzgg/8255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