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受理及遴选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3. 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鼓励产学研结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并能解决关键技术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4. 鼓励创新团队积极开展与国外、省外的科研合作交流。
5.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为55周岁(含)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云南的优秀科技专家;
(2)2014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过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且获奖或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6. 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其中依托单位人员4人以上);
(2)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7. 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8. 对在国家或云南省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省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人员,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申报材料
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1. ①按要求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如实填写并提交:《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请书》(附件1);
②《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附件4)各一式6份(含电子版);
③《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附件材料》(附件2)一式2份;
(说明:用A4纸双面复印并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创新团队带头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及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职称资格证;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主要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等;
四、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获得的主要科研学术奖励证书;
五、与企业的合作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的创新团队必须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协议、解决问题或合作开发新产品的证明材料、经济效益等);
六、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代表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或技术报告(不超过10篇)、重要专著封面及目录、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
七、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标准制定、主要新产品(含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
八、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国内外学术组织及重要学术期刊的任职情况、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及学术会议报告、省部级荣誉证书(称号)或获奖证书;
九、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其他重要成果及业绩贡献或体现团队成员科研合作的材料。
④《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只交电子版。
2. 附件材料作为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选拔重要依据,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确认。附件材料的装订顺序(详见附件2),证明材料提供关键内容(页码)的复印件,须与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按相同的顺序一一对应,无附件支撑的内容不要填入申请书表格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