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在省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的独立法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设立的创新主体。
2.能为外籍人才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安排好生活,全力保障来滇人员安全。
3.能够协助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保险等相关手续。
4.能够指定相应部门统筹负责本单位申报、管理、服务等事宜。
5.按时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与验收结题工作。
(二)其他要求
1.接收青年科学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良好科研能力和环境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2.接收青年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能力及提供国际化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青年企业家招募国内同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条件,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为主。
3.开展青年技术人才培训的创新主体,以具备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和传授先进适用技术能力,拥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师资力量和满足培训需要的设施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4.提供的工作岗位不涉密,且不能为学历教育;从事创新创业行业领域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国别范围
主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特别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至其他国家。
(二)招收条件
1.青年科学家: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汉语或英语语言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工作,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工作;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
2.青年企业家: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具有良好的汉语或英语语言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资助期间全职在华创业;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在国籍所在国注册有初创企业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承诺在滇注册成立企业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
3.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科技援外的整体部署,围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重点领域,以南亚东南亚国家需求为主,重点培训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矿业材料、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疫病防控、生态环保、脱贫示范、科技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应是相关领域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且在所在国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科研或技术工作经验。
4.对于推动云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以上招收条件。实施主体在发布招收岗位时,可在上述招收条件基础上按需增加招收条件。
5.重点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可按一定比例直接推荐外籍人才。
6.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1)来滇留学毕业生;
(2)我驻各国使领馆、企事业单位驻外机构推荐的外籍人才;
(3)“中缅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个人或企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