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创办科技型企业奖补

来源: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2/24-2022/03/0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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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符合《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奖补。 其中,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风险补助(补偿)、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科技创新券补助不在本通知受理范围,另行通知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申报负责人应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技园区管委会等行政机关不能作为申报单位。 (二)科技成果必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应用,且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技术交易类的单位,技术交易各方不存在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联交易。 (四)参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由推荐部门进行综合性审查后推荐。必要时,推荐部门可进行现场评估。 (五)已获得2019年度、2020年度奖补的项目不再申报。
扶持标准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在滇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按照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和科技成果产业评估价值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 2.对全职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领军人才,在滇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按照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和科技成果产业评估价值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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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yn.gov.cn/html/2022/tongzhigonggao_0224/4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