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人才

来源: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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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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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贵州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任职满6个月的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申报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善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数字经济领域有重要理论成果或重大技术突破、技术发明、技术创新,解决重要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在应用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的发展推动作用较大,为数字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得到业内广泛认可。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人才类称号、奖励等。 2.近3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大数据相关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市场化、社会化委托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成果具有较高应用水平和引领、示范效应,并获得成果登记。 3.上市公司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独角兽企业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省级相关部门授予“专精特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级融合标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相关项目(技术)负责人。
扶持标准
入选对象由省大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培养。 1.在人才评选、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入选对象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入选对象可不受下一级职称任职资格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职称。 2.支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积极推荐入选对象进入国家、省各领域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技术咨询专家。 3.支持制定年度培养计划,推动计划落实落细。与入选对象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培养计划,在科学研究、项目建设、培训锻炼、专项资金基金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 4.帮助入选对象提升能力。结合入选对象需求,优先推荐入选对象参加“西部之光”等人才培训项目,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研修、访学,融入科研主流,掌握前沿动态,参与重大课题(项目)。 5.采取省级人才引进专项政策,积极帮助入选对象培育研发团队,引进所需的特殊人才或高级助手。 6.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共同支持入选对象的发展。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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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 《贵州省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dsj.guizhou.gov.cn/zwgk/xxgkml/zcwj/bmwj/202109/t20210930_70686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