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工业科技创新项目

来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3/23-2022/05/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方向和重点 (一)方向。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等。 (二)重点。 1、“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2、节能环保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项目;高效低碳环保装备技术攻关与转化应用项目;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支撑工业互联网、短板装备工程、振芯铸魂工程、大飞机和两机专项、5G发展所需的“四基”产品科技创新项目; 3、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 4、质量提升项目,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项目; 5、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运行企业认定的“以奖代补”项目; 6、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重大行动计划、重要平台支持或认定的,需要省级财政配套的项目; 7、急需发展突破的产业技术基础(试验检测、标准验证、分析诊断、中试熟化、专利分析)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类别 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工业性试验。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基础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与研发。 2.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系统地解决研发、设计、材料、工艺、试验、检测和产业化中的关键问题的项目。 3.创新能力建设。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奖补。对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4、质量提升。重点支持开展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攻关、质量控制、验证与评价技术、方法与设备的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全面质量管理融合应用,提升质量保障能力。获得国家质量标杆称号企业项目优先。 5、品牌建设。对上年度获得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认定的企业进行奖补,对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项目申报单位正常运营,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场所,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能力; 5、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明晰,无争议。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奖代补项目提供获得科技创新平台或者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企业认定的申报评审材料; 3.项目承担单位上年度会计报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相关证明资料,如银行存款、已投入自有资金的汇总表及有效凭证、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5.不限于以下: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批复文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认定文件,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证书和其他支撑材料。 6. 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7. 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出具的推荐文件(此项材料由市州工信部门提供)。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所属项目由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出具。省属企业、中央在黔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不再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t.guizhou.gov.cn/zwgk/xxgkml/zdly/zjxx/202203/t20220323_7310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