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认定-研究实习员

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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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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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相关专业理论素养、能力素质和一定实践经验,具有解决自然科学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任职最低年限基础上延迟受理申报或不得申报: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个职务,聘任现职务期间,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受理申报。 2.具备现有任职资格以来有伪造学历、资历,编造业绩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 3.受到记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有违法行为的,在调查、判决和处罚期内不受理申报。 二、研究实习员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1年见习期满。 (二)专业能力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备从事自然科学相关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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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826/3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