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天府文化领军人才

来源: 四川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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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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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忠诚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德艺双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品德; 3.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博图事业、文化经营管理、网络与新媒体、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等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创作表演、新闻传播、出版发行、文化传承、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组织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的优秀人才;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是本界别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或代表性作品; 5.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6.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且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关系在四川。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天府万人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各界别具体条件。 (三)其他 1.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或对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和四川文化“走出去”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2.申报界别设置及具体标准根据我省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可适当调整或变更,已入选的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不受条件变更的影响。 3.国家“万人计划”和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按其入选类别和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可对应申报纳入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项目,不占遴选名额,可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扶持标准
(一)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四川省 “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11条特殊支持政策。各地、各单位应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二)优先推荐管理期内的入选者申报国家 “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三)鼓励支持入选者作为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机构人选,并积极推荐参与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要工作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咨询等。邀请或推荐专家代表参加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要会议、重大节庆及纪念等活动,积极宣传入选者及其团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每年适时选派入选者参加国内外重点培训,并推荐其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和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 (五)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省委宣传部部领导直接联系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通过面谈、慰问、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关心关爱,听取联系专家意见建议,积极为其工作、生活、创作等提供便利条件。 《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有关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推荐报告、附件材料(纸质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所有材料需以光盘刻录形式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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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府万人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crcgz.com/news/new_info.html?noticeid=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