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认定-研究员

来源: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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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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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相关专业理论素养、能力素质和一定实践经验,具有解决自然科学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任职最低年限基础上延迟受理申报或不得申报: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个职务,聘任现职务期间,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受理申报。 2.具备现有任职资格以来有伪造学历、资历,编造业绩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 3.受到记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有违法行为的,在调查、判决和处罚期内不受理申报。 二、研究员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并聘任相应岗位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 1.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全面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和理论知识,具备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的能力,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2.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主持或负责过重大科研任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 3.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财政支持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且财政支持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4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3.主持制(修)订并由国家颁布实施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技术标准2项或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方法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并由省级颁布实施的技术标准4项以上。 4.主持选育的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为良种2个以上,或选育的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认定、登记)为良种4个以上。 5.作为主持人员(包括主要参与研发方主持人员)获六类以上新药临床批件2项或新药证书2件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直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以上且财政支持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解决了实际应用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累计产生销售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 7.主持完成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制定、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等,或作为主要著作者出版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类相关行业发展报告、专著、编著、教材等2项以上,或取得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领域研究成果5项以上。 8.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能提供高水平的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咨询等服务。促成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交易,主导技术转移项目累计交易额2亿元以上,且有10项以上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转移项目从业案例证明。 9.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在科普活动组织、科普内容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普理论研究方面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功底,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3项以上或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完成5项以上省(部)级科普项目。 (2)作为主要撰写者公开出版科普类书籍3册以上,或编译10万字以上译著并公开出版4部以上。 (3)作为主要创作者编写科普剧本5部以上。 (4)作为主持或重要参与人组织开展单次参与人数500人次以上大型科普活动10次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5)个人获得省级科普比赛一等奖2次以上或国家科普比赛二等奖以上荣誉。 (6)作为科技辅导教师辅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类相关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等奖5次以上。 10.从事科技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优异绩效和业绩贡献,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上一级政府采纳应用,纳入省、市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对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决策科学化产生较好效果。 11.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12.能代表申报人员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且被SCI、EI、CPCI-S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检索收录的代表作10篇以上,或作为主编编撰且公开发行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2部以上。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826/3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