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天府名医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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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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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以医谋私; 2.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 3.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年,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临床能力卓越,为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妇幼保健和医学科技创新、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医疗卫生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担任国家级医疗卫生一级学(协)会常务理事以上或其所属的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省级医疗卫生学(协)会副会长及以上或其下属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国家级重点学(专)科(实验室)负责人; 3.担任研究生导师,培养医学类研究生不少于 20 名; 4.近五年内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 5.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人员(前三名); 6.省部级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 7.担任中文核心期刊副主编、生命科学与医学相关领域 SCI杂志编委及以上学术职务;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或国家标准的专家、大学统编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 4.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熟练掌握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执业医师。
扶持标准
《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需要提交的纸质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公函 1 份; (2)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1 份; (3)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 1 份; (4)《申报书》5 份; (5)《一览表》1 份; (6)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 1 份。证明材料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近 5 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证明本人突出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推荐单位须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材料上逐页加盖确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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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医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scrcgz.com/news/new_info.html?noticeid=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