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川剧演员比赛评奖

来源: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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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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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为省内各级各类川剧院团、文化馆、非遗机构及艺术院校的青年川剧演员。重庆青年川剧演员可按自愿原则,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守正创新,继承和发扬传统川剧艺术; (三)年龄限18周岁—45周岁(含45岁)内; (四)比赛方式为参评演员按正式演出方式表演川剧剧目片段(传统剧目、现代剧目、新创小戏均可); (五)同一剧目表演时间限20分钟以内; (六)同一剧目最多两名演员参演评奖,所有配角不评奖。 二、评奖标准 (一)唱、念:考评其音色、音准、音律、音感、吐字发音、气口、韵味、力度、语气节奏; (二)身段动作:考评其动作规范熟练程度、动作的流畅性和韵律感、运用锣鼓节奏的准确性; (三)武功及技巧包括各行当程式功法、技术技巧运用。考评其技术是否扎实、全面,动作的熟练和规范程度; (四)人物塑造:考评其饰演人物的外表妆扮与情感真实,表演技巧与内心情绪的结合,饰演人物的准确性、刻画人物的深度; (五)舞台作风:考评其舞台表现力和气质。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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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舞台艺术专业比赛管理办法的公告

http://wlt.sc.gov.cn/scwlt/gsgg/2021/6/23/4f3f359ee4a248aca74f6ca32088c6f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