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爱国爱民,守法诚信,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与在川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以上并在获得支持后至少在川单位工作2年,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科技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主持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项目,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4.对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