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支持范围
落实《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重点产业项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业软件开发应用、产业成链集群发展、创新成果转化,持续深入促进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不断提升我省工业经济质量规模水平。
二、支持方向
支持产业链集群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招引或新建支撑集群发展项目,支持招引或新建的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三、征集条件
(一)项目在我省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三)具体投资要求。
产业龙头项目要求为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新建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来川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新招引(新建)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要求列入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且投资纳入统计范围。
(四)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开工建设或已竣工,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列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形成实质性投资,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竣工项目要求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在2020年11月1日后至申报通知发布前竣工,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通知发布前主要投资和建设内容已完成,在2022年10月前应完成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单项验收手续。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六)项目申报单位存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未整改完成情况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