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高校等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 (二)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突出的工作业绩,或掌握关键技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过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刚性调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柔性引进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每年驻我省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
扶持标准
(一)启动资金资助:对携带科技成果或优秀项目来海南创业的,可根据本人申请以及其创新创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从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 (二)办公用房补贴:用人单位、创新创业载体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定数量的租金补贴,或免费提供项目启动办公场所。 (三)住房、安家补贴:对刚性调入到我省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从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或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或提供一套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一辆工作用车或配备工作助手。 (四)跟进风险投资和项目贷款支持: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重点投资扶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琼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实施的重点项目。政府利用专项资金、贴息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的高新技术项目发放贷款。 (五)跟进科技保险保障服务:支持保险公司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以及高管人员和关键研究人员团体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特种保险服务。 (六)身份支持:对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聘任期间,组织部门可依据其以往经历、实际能力和业绩,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保留或重新确定其相应的级别待遇。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

http://hrss.hainan.gov.cn/hrss/rstfggw/201810/c8ff18df37744b98bca929275c494d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