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

来源: 海南省财政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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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主要从以下四类人员(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中央驻琼单位人才不属于我厅认定范围)中认定产生: (一)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已毕业)可申报领军人才。 (二)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人选可申报拔尖人才。 (三)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人选可申报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四)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者可申报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以上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我省全职工作的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退休返聘符合领军人才认定标准的可以放宽至65周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为符合《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规定的柔性引进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属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中的上述会计高层次人才范畴,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人才。 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具备《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业绩显著,工作突出。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申请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请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包括: (1)目录; (2)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请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业绩情况等作出评价);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7)申报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或个人所得税清单); (8)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层级和标准条款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应依照上述顺序胶装装订,复印件均应加具“与原件一致”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外文材料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3.?省财政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人申请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请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包括: (1)目录; (2)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请人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业绩情况等作出评价);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柔性引才协议(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以及为海南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 (7)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层级和标准条款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应依照上述顺序胶装装订,复印件均应加具“与原件一致”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外文材料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3.?省财政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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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会计高层次人才及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规程的通知

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1912/58b75f1772b04044b6eabd52bdf2e2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