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条件。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50周岁左右(特别优秀的,不超过55周岁);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在45周岁左右(特别优秀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三)业绩条件。
第一层次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其研究理论和成果有创造性,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2.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本领域能有效控制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对本专业应用、发展新技术起到积极作用。
4.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从事农业生产技术工作,其研究成果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教学新理论、新方法取得显著成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7.从事其他领域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工作,其研究成果或专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重点参考近3年来取得的业绩,并以在海南取得的业绩为主要参考。
第二层次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其研究理论和成果有创造性,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
2.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开拓性,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社会效益。
3.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本领域能够较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
4.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从事农业生产技术工作,其研究成果和技术推广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教学新理论、新方法取得较显著成效,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7.从事其他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其研究成果或专业技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重点参考近3年来取得的业绩,并以在海南取得的业绩为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