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高层次人才项目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项目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1.海南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依托单位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1.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 2.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科学道德,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4.当年作为省基金项目申报人申请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5.参与者与项目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申报人); 6.当年作为项目申报人或者参与者申请或者参与省级各类计划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以及与正在承担的省级其他各类计划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应在申请时注明; 7.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申报人申请;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申报人申请。
扶持标准
资助强度 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至依托单位,并统一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件材料一式一份,纸件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申报单位出具单位推荐函(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原件)各一份,统一报送。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 2019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自然科学基金)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1911/t20191115_2705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