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乡土人才”育才计划项目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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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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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全职在琼工作2年以上(创业类人才可不要求全职在琼工作);与自贸港建设紧密联系的行业、领域人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二)在农村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 (三)有过硬生产技术、特色绝活或较强市场经营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当地农村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显著引领带动作用。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选,以及入选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百人专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的人选不再参评“南海乡土人才”育才计划。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海南人才工作网(http://www.hainanrc.gov.cn)下载填写“南海乡土人才”育才计划申报书,并提供身份、个人业绩、所获荣誉及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进行推荐)进行推荐后报送当地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由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作出意见后,报送我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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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南海乡土人才”育才计划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003/t20200313_2760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