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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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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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凡工作、学习和居住在海南省境内满一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且2021年9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和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2.每个比赛项目设职工组和学生组,职工组选手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乡村振兴局组团参赛,原则上每个市县每个项目选派1名选手参赛,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可选派2名选手参赛;学生组选手由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团参赛,每个院校每个项目选派1名选手参赛。 3.根据2021年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报名要求,通过选拔赛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代表海南省参加2021年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扶持标准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奖,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奖金,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金、银、铜牌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技能等级);优胜奖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参赛选手为在校学生身份的最高晋升到高级工。 (三)其他奖项。根据各参赛队在竞赛中的表现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评选条件为积极组织选手参加竞赛、参赛人数较多、获奖人数较多、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程、规则及有关规定的参赛队(单位)。对获得金、银、铜牌奖选手的主要指导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教练”证书(1名)。 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的奖牌和获奖证书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统一制作,获奖证书加盖大赛组委会公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章),奖牌和获奖证书由大赛组委会或委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
申报材料
(一)各参赛队须将参赛选手报名表、指导教师信息表、裁判员推荐表、参赛汇总表等表格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省技师学院邮箱(hjyjnjs@126.com)和省三亚技师学院邮箱(syjsxy_ss@163.com)。 (二)纸质报名资料于报到当天提交各赛区选拔赛报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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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107/96da315abc4b4dfc81d0df1e4c5ebbd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