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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监督员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7/05-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主要对象为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会计师、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外籍专家等。 2、督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热心于科技工作,了解科技工作政策,熟悉科技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 (三)具有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或财务管理、科研管理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有参与相关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五)品行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扶持标准
(一)受邀请参加省级财政科技专项工作的监督中,有权对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受邀请参加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科技工作调查研究时,有权反映科技人员对科技工作的诉求,以及有获得对诉求采纳和处理情况的知情权。 (三)可以通过参加明察暗访、直接感受、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对省科学技术厅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专业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如下: (一)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政治品行、职业操守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函报省科技厅。 (二)省科学技术厅监督职能处室按工作领域、专业特长等特点,结合工作需要,从邀请或征集人员中提出监督员推荐人选名单。 (三)推荐人选名单经省科学技术厅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聘请为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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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监督员的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207/t20220705_3224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