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评选对象必须在我省工作满2年,且评奖当年在岗工作。党政人才不参加评选。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对象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资产主要拥有者。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运用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并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者。
(三)企业的销售收入、上缴税额、利润总额、净资产等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在产品开发、品牌塑造、市场营销、引进人才、吸纳就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申报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人近两年的社保清单,或申报人在我省工作满2年的相关证明;
4.在企业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等证明材料;
5.个人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股权构成材料,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7.上年度安全生产证明;
8.上年度企业员工的社保证明;
9.近2年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10.企业员工的情况(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
11.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