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

来源: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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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评选对象必须在我省工作满2年,且评奖当年在岗工作。党政人才不参加评选。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对象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资产主要拥有者。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运用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并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者。 (三)企业的销售收入、上缴税额、利润总额、净资产等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在产品开发、品牌塑造、市场营销、引进人才、吸纳就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扶持标准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给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优先从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获奖人员中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等人选。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申报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人近两年的社保清单,或申报人在我省工作满2年的相关证明; 4.在企业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等证明材料; 5.个人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股权构成材料,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7.上年度安全生产证明; 8.上年度企业员工的社保证明; 9.近2年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10.企业员工的情况(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 11.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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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第一批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的通知

http://dost.hainan.gov.cn/xxgk/tzgg/201708/t20170807_2387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