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杰青入桂补助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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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东盟杰青接收单位资质和应具备条件 (一)依法在广西区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 (二)有意愿接收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以下简称“东盟杰青”)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东盟杰青安排好生活,作为项目责任主体保障杰青各项安全。 (三)能够协助东盟杰青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证和保险等必要的相关手续。 (四)在东盟杰青入境后、收到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杰青所需经费,并根据需要安排相应配套经费。 (五)能够指定本单位的“东盟杰青入桂计划”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由指定部门和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内部全部的申报、后期管理、答疑解惑等事宜。 (六)按时按要求提交“东盟杰青入桂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估与项目结题工作。 东盟杰青人选要求 (一)东盟国家,以及在有科技比较优势的其他国家的东盟国籍青年科学家; (二)目前在从事科研工作,且在获资助期内能够全职在广西开展科研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加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验;对于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杰出贡献,对推动东盟与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以申请日期时间为准);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六)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扶持标准
主管部门将6个月或12个月的生活经费(即7.5万元或15万元)以及科研工作经费(即2.5万元或5万元)一次性划拨给接收单位。
申报材料
1.由接收单位提供的《“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四份; 2.《东盟杰青在桂工作方案》一份; 3.东盟杰青到岗书面函(盖公章)一份; 4.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5.入境记录复印件一份; 6.保险单据复印件(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一份; 7.有效在桂居留许可复印件(可提供办理有效在桂居留许可回执单)一份; 8.接收单位与东盟杰青签署的工作合同复印件一份; 9.东盟杰青在桂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份; 10.东盟杰青在桂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预案一份; 11.东盟杰青开题报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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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度“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19〕256号)

http://kjt.gxzf.gov.cn/gxkjt/dtxx/20200102/001003_8710b98d-0047-46ef-8b0a-827e072dad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