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遴选范围: 主要从全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遴选产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经提交申报材料、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可直接评选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遴选条件: 一、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较高专业能力和学术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突出的知识产权工作业绩;能带动一支知识产权学术和服务团队;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取得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资产评估师、专利行政执法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训合格证等职业资格者优先。 各类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的特殊要求如下: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领军人才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政策,把握区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积极推动实施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在制定和实施区域及行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方面,在推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方面,在引导区域和行业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2.所带领团队具备较高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保护能力,能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推动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保护成绩突出。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创造性的理论成果和学术贡献,在国内业界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能够提出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观点,具备在知识产权学术领域组织与领导研究的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作为主要撰写人员,撰写知识产权相关论著1部以上(含1部)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 4.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承担过1项自治区级以上或2项设区市级的相关知识产权课题的研究,取得重大创新或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企业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带领团队在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有突出贡献。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以及其他相应职务和职称。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 1.具有丰富的专利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促进专利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精通一门以上外语,具备提供高水平专利服务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能熟练运用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开展专利相关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所带领团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诚信度高;精通业务,能提供优质专利代理、价值评估、交易经营、信息分析检索、专利预警分析、专利侵权判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社会服务。 二、广西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业绩;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年以上,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取得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资产评估师、专利行政执法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训合格证等职业资格者优先。各类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的特殊要求如下: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中青年专家 1.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宏观政策,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能够在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推动区域和行业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 1.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成果和学术贡献,在自治区业界享有学术声誉和影响,能够积极参加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或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实务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相应职称。 3.作为主要撰写人员,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知识产权论文1篇,或参与设区市级以上相关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工作1次。 (三)企业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 1.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熟悉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法规与宏观政策,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相应职务和职称。 3.能够在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在推动企业经营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中青年专家 1.具有较丰富的专利服务工作经验,熟悉专利服务法律法规与宏观政策,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社会公认度。 2.具有较高专利服务能力,能提供优质专利代理、价值评估、交易经营、信息分析检索、专利预警分析、专利侵权判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社会服务。 三、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 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宏观政策,具备扎实的专利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 (三)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专利服务等工作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 (四)取得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资产评估师、专利行政执法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训合格证等职业资格者优先。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 1.纸质材料:申报表(申报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青年专家请填写附件2,申报广西知识产权实用人才请填写附件3,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电子版材料: (1)人才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详见附件4); (2)申报表(word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word格式,详见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按规定顺序存放至指定位置。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并确保清晰可见。 3.个人电子版材料请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 4.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报送 1.推荐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后,在纸质材料相应位置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推荐单位对人才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进行汇总整理。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88297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