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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大赛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20个比赛项目。分别为: 12个世赛选拔项目:汽车技术、制冷与空调、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园艺、花艺、货运代理、网站设计与开发、烘焙、机器人系统集成、3D数字游戏艺术、酒店接待。 8个国赛精选项目:室内装饰设计、焊接、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茶艺、电工、装配钳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 (二)参赛方式。各设区市开展市级选拔赛后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自治区直属企业和院校可参加所在市选拔,也可单独组队参赛。 (三)参赛对象。凡工作、学习、居住在广西境内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在企业、院校报名参加选拔赛。
扶持标准
授予称号。 (一)自治区级竞赛。 1.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自治区级竞赛的类别、规模、组织水平,为优胜职工(含教师)选手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原则上自治区级一类竞赛至多授予各赛项前3名,自治区级二类竞赛至多授予各赛项前2名。由竞赛主办单位在赛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并附《广西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4)。 2.竞赛主办单位可为竞赛各赛项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授予“优秀教练”称号并颁发证书。 3.竞赛主办单位可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在竞赛活动组织和比赛成绩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在竞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进行通报表扬,分别颁发“竞赛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裁判员奖”。 4.竞赛主办单位可会同区直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为优胜选手授予其他称号。 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二)市、县级竞赛称号授予办法分别由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制定。 颁发奖金和奖状(奖牌、奖杯)。 竞赛可设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队)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竞赛也可按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设置奖项,设奖数量不超过各赛项总参赛人(队)数的5%、10%、15%、20%。 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奖状(奖牌、奖杯)。 (一)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奖金奖励。 1.获得金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50万元; 2.获得银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20万元; 3.获得铜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10万元; 4.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奖励人民币5万元。 获奖选手的教练团队获得同等奖金奖励。 (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 1.获得金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获得银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8万元; 3.获得铜牌的选手,奖励人民币5万元; 4.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奖励人民币2万元。 获奖选手的教练团队获得同等奖金奖励。 (三)对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中获得金、银、铜牌或一等奖(排第1、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设置的其他竞赛项目按自治区级一类竞赛奖励标准执行。 (四)对在自治区级一、二类竞赛中获得第1、2、3名的选手可由竞赛组委会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或由竞赛组委会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能高于本条款第(三)项奖励标准。 同一赛项按照最高成绩奖励。选手获得上述奖金,可按规定减缴或免缴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号)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xxgkgfxwj/t111239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