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创新券的申领对象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与科研人员。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在广西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并有研发经费投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划分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2.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3.近5年内获得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4.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内符合国家、自治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在孵企业;
5.其他开展了创新创业相关科研活动的中小微企业。
(二)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创业孵化载体),但尚未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创业团队。
2.具备一定的核心技术能力,但尚未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创业团队。
(三)科研人员。
从事创新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
创新创业团队、科研人员的创业项目须具有产品研发及转化所需的测试或研发工作(不包括仅有创业文本策划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