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楼宇引入数字经济企业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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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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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租赁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且租住数字经济企业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楼宇,按数字经济企业实际租用面积,从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楼宇运营机构补助。
扶持标准
给予每平方米30元/月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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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gxzf.gov.cn/zfwj/zzqrmzfbgtwj_34828/2020ngzbwj_34844/t67535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