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利用外资项目

利用外资项目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符合外资鼓励类产业或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含金融业、类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且年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
扶持标准
按其年实际到位外资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奖励资金由自治区、设区市财政各按50%分担,同类奖励政策不叠加享受。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http://swt.gxzf.gov.cn/zwgk/zcyjd/gxzc/t7372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