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奖励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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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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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一)所奖补的新设机构范围为2020年6月—2021年6月间在广西新设的相关机构,其中如已在2020年申报该项奖补的机构不得再次申报。 (二)股权投资机构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受托管理企业。 (三)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必须在广西辖内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账户和投资账户,除投资退出或清算而减少实缴注册资本和募集资金的情况外,实缴或募集到位资金不可抽逃、减资或撤回。上述私募基金应承诺不低于30%资金投向在广西区内登记注册企业。
扶持标准
(一)对以公司制形式新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实缴注册资本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对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募集资金规模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对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际募集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实际募集金额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金融机构不需提供); 3.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4.上一个纳税年度在广西纳税证明; 5.机构基本信用信息(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 6.验资报告(一级分支机构无需提供); 7.获得奖励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广西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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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机构一次性落户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啦!

http://dfjrjgj.gxzf.gov.cn/gzdt/tzgg/t98762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