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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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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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报条件
一、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本次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竞赛内容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省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 (三)实际操作比赛以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中砌筑工实操由每个选手独立完成实操考试内容;工程测量员实操由参赛队选手共同完成实操考试内容,实操成绩由两个选手共享。竞赛所需仪器设备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全站仪型号为南方测绘NTS-342R10A,水准仪型号为南方测绘电子水准仪DL2007)。 (四)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每个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计算。 (五)砌筑工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下列顺序排定名次:实操成绩高者列前→实操完成时间短者列前→实操尺寸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垂直度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细部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实操平整度评分项得分高者列前。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定名次的,则加赛理论知识,直至赛出个人总成绩前15名选手。 (六)工程测量员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同队选手个人总成绩仍相同时,以组长排名靠前)。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定名次的,则加赛理论考试,直至赛出个人总成绩前15名选手。 二、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应是在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可以参加本次的砌筑工竞赛,列为特邀选手,特邀选手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的成绩评奖,只作为选拔我省参加国赛选手使用)。
扶持标准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1.砌筑工竞赛,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2.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竞赛成绩名次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过“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砌筑工竞赛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还将由省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通报。 3.各工种竞赛个人总成绩6-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选手”奖状。 4.本次大赛的参赛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竞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并且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需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之后方可按规定办理)。 5.对各工种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5名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 1.各工种团体总成绩(2名选手总成绩之和)前3名的代表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名次奖牌;对4-8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牌。 2.对本次大赛中参赛及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状及奖牌。 3.对本次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状及奖牌。
申报材料
1.参赛报名表(附件3、4、5)。 2.参赛选手的近期免冠白底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并注姓名)。 3.各参赛选手5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及用于网络投票用的工作照电子版1张(照片须是与参赛工种相关的工作照,画面清晰,文件大小在0.6M以上,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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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344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