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对象
(一)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五)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六)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二、入库条件
技术经纪(经理)人申请入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技术转移工作经历。
(二)具有从事技术转移活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三)参加过各省、市组织的各类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不包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组织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培训学时累计不低于12学时。
(四)本人已参与或促成至少1项技术交易。
三、备案条件
已入库的技术经纪(经理)人,参加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组织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且通过考试并取得结业证书,即可申请备案为相应等级的技术经纪(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