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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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58岁以下,即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 曾经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4.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负责人,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获得者。 5. 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7.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扶持标准
(一)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120万元生活补贴;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特支计划和两院院士;积极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可以自主组建团队,项目入选的团队最高获得2000万元资助;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各级评价、评审、评奖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入选者所在单位或地级以上市要提供适当配套经费与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团队或助手。 (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但可享受“杰出人才”称号及其它相关待遇。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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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xtd.gdstc.gov.cn/HTML/rcpt/tzgg/1502351341153-3634661592397800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