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水生产处理工职业技能竞赛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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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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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申报条件
参赛选手需是在粤的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化验分析、记录等工作的职工。之前因参加与本次竞赛相同工种竞赛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再次以相同工种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扶持标准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1.各工种竞赛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2.个人总成绩前5名的选手,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竞赛成绩名次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得过“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由省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通报。 3.个人总成绩6-15名的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选手”奖状。 4.本次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经核准后,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原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符合粤劳社函〔2007〕1759号文规定晋升技师资格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 (二)团体奖 1.本次竞赛设团体奖6名,以团体总成绩(3名选手总成绩之和)前6名的代表队依次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奖牌;对7-15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牌。 2.对本次竞赛中参赛及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奖状及奖牌。
申报材料
1.水生产处理工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 2.水生产处理工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 3.领队、参赛选手的近期免冠白底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并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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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水生产处理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052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