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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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农业,高技术服务
申报条件
(一)农业农村系统人员 1.参赛队员为辖区内农业农村系统的在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含合同制聘用或雇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较为扎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2.每个地级以上市各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省决赛,成员由1名联络员及10名(以上)参赛队员组成。参赛队员中至少应包含3名(东莞市、中山市2名)县级(含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含分中心)人员。各代表队参加各工种决赛的总人数为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不超过5人,畜禽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各不超过4人,每人只参加一个工种的决赛。 3.每代表队各工种的参赛队员至少应包含1名队员符合“531”条件,即工作满5年(2016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3年以上(2018年7月31日前)、所在单位在岗工作1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其他队员在所在单位在岗工作6个月以上(2021年1月31日前)。机构改革合并转入人员,所在单位工作时间可按检验检测岗位工作时间连续计算。 4.已获得全国或省“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竞赛。省(部)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 (二)社会化运营检测机构技术人员 1.省内非行政或事业单位性质的检测机构,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ATL),具备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或水产品定量检测资质,并按要求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中相应类别考核的社会化运营检测机构,可各选拔并推荐一名代表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对应工种的决赛,即同一单位每个工种限1人报名(参考名单见附件4)。 2.参赛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较为扎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所在单位在岗工作1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 3.决赛只计算个人成绩,不参与团体奖项评比。 4.已获得全国或省“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扶持标准
(一)团体奖项,在农业农村系统参赛队伍中产生。 1.每代表队每个工种选取3名最好成绩计算代表队(团体)总分,依据各代表队(团体)总分由高至低排列,设立第五届广东省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另设团体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每代表队每工种选取3名最好成绩计算工种(团队)总分,依据各工种(团队)总分由高至低排列,设立第五届广东省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各检测工种团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另设检测团队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个人奖项,在全体参赛选手中产生。 1.个人奖:依据决赛选手个人总分由高至低排列,设立第五届广东省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各检测工种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设优秀奖若干名。 2.荣誉称号:在各竞赛工种参赛人数满足的基础上,对获得各检测职业(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按规定推荐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各检测职业(工种)前5名选手,在开展广东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中,可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各检测职业(工种)成绩优异的选手,择优推荐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申报依据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将本市或单位竞赛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赛选手推荐表、市或单位代表队一览表等(见附件5)电子版报对应的竞赛承办单位,同时抄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纸质版由联络员报到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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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第五届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暨第一届广东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476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