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土专家认定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时间: 2022/04/20-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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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农村乡土专家”认定范围为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较高,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或行家里手,以及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体制外人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过硬的技能,从事农业3年以上,在涉农行业的生产、加工、储运、经营以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产品安全检测、销售(含电商)、品牌建设等方面是公认的实用人才,并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   (二)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积极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参与农业科技专项研发、有关生产技术标准和规程的制定;能带头进行科技试验、开展良种良法的推广,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主动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等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四)取得涉农方面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以上)、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中级以上)、各级农村科技特派员或被认定为广东省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   (五)获得县级以上“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被认定为“全国十佳农民”“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的农业从业者。   (六)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得者。
扶持标准
经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可按“技术讲师”列为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师资力量,优先作为特聘农技员的遴选对象、纳入广东农技服务乡村行“轻骑兵”队伍,享受相关待遇。
申报材料
线上申报。申报人使用手机微信或电脑版微信扫码登录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导出带有“2022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水印字样的《2022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申报表》,本人签名后由工作单位(或者村委会)盖章,将盖章后的申报表拍照上传至系统提交。详细操作可参考系统中的《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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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18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