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大赛选拔项目)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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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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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获得2018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2.获得2019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3.获得2020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抗疫专题赛、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获奖项目须在2020年11月1日前(含1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登记注册,2019、2020年获奖项目须在申请截止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落地注册主体属初创企业(指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下同)。 3.参赛团队负责人为落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
扶持标准
(一)企业组(或相应组别)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二)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及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分别申请第二阶段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一)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登记注册文件; (四)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材料: 1.资助申报书; 2.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例如参赛团队负责人股份由他人代持的,须提供股份代持协议(签名并加盖指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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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省级优秀创业项目之大赛选拔项目第二阶段资助的通知

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350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