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合作单位及创业导师征集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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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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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合作单位。 主要面向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园区(含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和创业服务等机构。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丰富的服务资源。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愿意在己方业务和能力范围内为大赛提供相关支持。 (二)创业导师。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参与创新创业辅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经济、科技、市场发展有较强的预判能力。 3.有创业创新辅导经验或自主创业成功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投融资、管理咨询等行业的丰富从业经历。 4.愿意积极配合“众创杯”大赛组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扶持标准
(一)优先参与“众创杯”各主办单位组织的展示对接活动。 (二)属创业投资机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参股及跟进投资支持;属创业孵化园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参评省级以下(含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作为重要加分项,同等条件且符合条件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在“众创杯”官方网站予以集中推介和展示,向全省初创企业重点推荐。 (三)符合条件的直接入选“广东省创业导师资源库”。
申报材料
(一)基本信息(详见申报系统)。 (二)证明文件。其中,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导师申请者提交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1000字以内单位简介及3-5张产品或企业形象照,有企业LOGO的请一并提供;创业导师申请者请提交10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3-5张个人形象照。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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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增补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合作单位及创业导师的公告

https://www.gdhrss.gov.cn/zcb/sszss/20210826/18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