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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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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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 用人单位在我省粤东西北地区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基本申报条件: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组成; 3. 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 团队成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1年8月1日之后出生),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发达国家院士等来粤东西北地区工作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 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其余成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 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2年以上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7. 团队引进后需在粤东西北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或第一核心成员应全职在引进单位工作。全职成员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其他成员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8. 团队成员申报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其中,国内全职人员应承诺入选后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非全职成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用人单位兼职的证明函件。 9. 团队全职成员如已落户粤东西北地区,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10. 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与粤东西北地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紧密联系,技术居行业内先进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当地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扶持标准
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按照“三注重两符合”(注重团队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的原则,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省财政按A、B、C三档分别资助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申报材料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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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http://cxtd.gdstc.gov.cn/HTML/rcpt/zcfg/14328853262422620688524881371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