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初创企业租金补贴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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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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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
扶持标准
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起3年内,可按年度申请租金补贴,申请补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4.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5.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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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