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条件
(一)在湖南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二)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或完成相关报备登记手续。
(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函〔2019〕3号)、《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9〕10号)等文件要求,向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五)申请企业应在带动湖南本省就业、税收、进出口以及技术品牌引进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六)各中央在湘单位(企业)、总部在湖南的企业必须是相关业绩体现在湖南的前提下方可申请支持,且必须出具项目未申请过其他同类财政补贴的承诺,否则不予申报。
二、申请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二)应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运营或办理合法手 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生效(申请前期费用的项目除外)。
(三)遵守所在国法律,注重环境保护,尊重当地风俗,履 行社会责任。
(四)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五)申请项目适用时间
1.申请前期费用的项目。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期间策划推进实施,且项目在申报前通过了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