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条件
(一)在湖南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二)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或完成相关报备登记手续。
(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函〔2019〕3号)、《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9〕10号)等文件要求,向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五)申请企业应在带动湖南本省就业、税收、进出口以及技术品牌引进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六)各中央在湘单位(企业)、总部在湖南的企业必须是相关业绩体现在湖南的前提下方可申请支持,且必须出具项目未申请过其他同类财政补贴的承诺,否则不予申报。
二、申请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经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二)应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运营或办理合法手 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生效(申请前期费用的项目除外)。
(三)遵守所在国法律,注重环境保护,尊重当地风俗,履 行社会责任。
(四)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五)申请项目适用时间
相关劳务人员应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派出或持续在境外工作,相关费用在上述时间内发生并支付。
扶持标准
(1)对上年度在外本省劳务人数达60人以上的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和上年度在外本省劳务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劳务企业(在外时间至少半年以上),根据派出人数和服务质量给与综合评定,分别按一般劳务人员每人不高于400元的标准予以适应性培训补助,对外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再给予每人300元的额外补助。
(2)对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批准认定的外派劳务特色培训基地,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3)对企业实施的劳务扶贫重点项目(如赴日养老护理项目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含课时、教材、食宿等)、出国前期签证费、交通及公证费给予全额补贴。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文件。
2.申报说明(附件1)。
3.关于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文件, 其中申请特色劳务培训基地的企业提供关于特色劳务基地的认 定文件,重点劳务扶贫项目提供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 实施重点扶贫项目的相关文件。
4.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表3)。
5.外派劳务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在外劳务人员明细(附 表9),带动贫困人员就业及大学生海外就业情况的说明及辅证 材料。劳务服务平台还需提供开展对外劳务服务相关工作的证明 材料;劳务企业还需提供在外劳务人员的合同、护照及出入境信 息(提供电子表格)等证明材料。
6.企业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年度财务审计的可 用向税务局报税提供的年度会计报表代替)。
7.项目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情况及辅证材料。如申 报企业近3年纳税情况及纳税证明、带动出口的情况、带动湖南 就业情况、引进技术及品牌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