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奖励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1、支持龙头企业招引配套企业。建立政府扶持与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挂钩机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调配、采购需求、投资合资等方式吸引海内外上下游企业来我省投资设厂。将龙头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产第一年实缴税收省级分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所在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 2、对龙头企业引进的配套企业自设立3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加大奖补力度。已享受政府财政奖补、用地优惠等支持的龙头企业,应积极主动招引配套企业,争取3—5年内实现新招引企业税收贡献与龙头企业新享受政策优惠相平衡。
扶持标准
1、将龙头企业新引进的配套企业投产第一年实缴税收省级分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所在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激励等,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龙头企业引进的配套企业自设立3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加大奖补力度。已享受政府财政奖补、用地优惠等支持的龙头企业,应积极主动招引配套企业,争取3—5年内实现新招引企业税收贡献与龙头企业新享受政策优惠相平衡。
申报材料
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108/t20210826_20399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