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总部企业奖励

来源: 湖南省商务厅
申报时间: 2022/03/16-2022/03/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新引进项目,其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 12 月 31 日之内; (三)对申报“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非总部经济项目(包含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 1.对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申报此类别,该增资项目应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增资手续,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限制; 2.“实际到位资金超过 2 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先进制造业”是指:《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先进制造业统计监测体系(试行)〉的通知》(湘统〔2021〕75 号)中折算系数高于 50%的行业; 3.对 2021 年已获此类别资金支持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此类别资金支持,但相关实际到位资金应是新的到位资金,且累计资金支持不超过 1000 万元。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六)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七)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扶持标准
1、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2、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湖南省招商引资资金企业申报表(附件 1); 2.申报报告。由申报企业提出申请,申报报告应包括申报资金事项、企业名称、企业简介、企业投资情况、开工建设或生产经营情况、对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等基本内容以及符合申报资金事项的说明,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不超过 1000 字); 3.申报企业出示的关于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附件 2);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 年申报企业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尚未纳税的申报企业请作说明)。 (二)分类资料 (1)签约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2)股权架构图(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企业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4)申报企业属于“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 500 强企业、民营 500 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的证明材料; (5)在湘设立“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到位资金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自首笔资金到位之日至之后一个年度内(如首笔资金到位为 2020 年 8 月 1 日,则需提供自此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间的相应凭证)的下述三项资料:①到位资金明细表(需注明每一笔资金到位的日期、金额及付款单位,并汇总合计,见附件 3);②到位资金的银行回单(原 件);③到位资金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原件)。或者提供完整合规的验资报告,需附货币资金询证函及银行进账单据。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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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203/t20220316_808523738188806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