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产业园,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 支持对象
(一)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包含新引进项目和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
(二) 各市州、县市区及园区。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新引进项目,其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 12 月 31 日之内;
(三)对申报“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非总部经济项目(包含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
1.对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申报此类别,该增资项目应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增资手续,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限制;
2.“实际到位资金超过 2 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先进制造业”是指:《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先进制造业统计监测体系(试行)〉的通知》(湘统〔2021〕75 号)中折算系数高于 50%的行业;
3.对 2021 年已获此类别资金支持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此类别资金支持,但相关实际到位资金应是新的到位资金,且累计资金支持不超过 1000 万元。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六)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七)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湖南省招商引资资金企业申报表(附件 1);
2.申报报告。由申报企业提出申请,申报报告应包括申报资金事项、企业名称、企业简介、企业投资情况、开工建设或生产经营情况、对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等基本内容以及符合申报资金事项的说明,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不超过 1000 字);
3.申报企业出示的关于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附件 2);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 年申报企业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尚未纳税的申报企业请作说明)。
(二)分类资料
(1)转移来湘企业租赁厂房情况表(见附件 4);
(2)签约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3)企业转移证明。各转移企业原转出地、现转入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租赁标准厂房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5)实缴租金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下述三项资料:
①实缴租金付款银行回单;②实缴租金银行账户流水明细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③对应租赁发票复印件。(注: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将进行实地核查)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