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一、 支持对象
(一)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包含新引进项目和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
(二)各市州、县市区及园区。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新引进项目,其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 12 月 31 日之内;
(三)对申报“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非总部经济项目(包含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
1.对已落地企业的增资项目申报此类别,该增资项目应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增资手续,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限制;
2.“实际到位资金超过 2 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先进制造业”是指:《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先进制造业统计监测体系(试行)〉的通知》(湘统〔2021〕75 号)中折算系数高于 50%的行业;
3.对 2021 年已获此类别资金支持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此类别资金支持,但相关实际到位资金应是新的到位资金,且累计资金支持不超过 1000 万元。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六)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七)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申报材料
(一)基本资料
1.湖南省招商引资资金企业申报表(附件 1);
2.申报报告。由申报企业提出申请,申报报告应包括申报资金事项、企业名称、企业简介、企业投资情况、开工建设或生产经营情况、对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等基本内容以及符合申报资金事项的说明,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不超过 1000 字);
3.申报企业出示的关于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的承诺书(附件 2);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 年申报企业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尚未纳税的申报企业请作说明)。
(二)分类资料
(1)签约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2)股权架构图(加盖单位公章);
(3)到位资金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自首笔资金到位之日至之后一个年度内(如首笔资金到位为 2020 年 8 月 1 日,则需提供自此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间的相应凭证)的下述三项资料:
①到位资金明细表(需注明每一笔资金到位的日期、金额及付款单位,并汇总合计,见附件 3);②到位资金的银行回单(原件);③到位资金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原件)。或者提供完整合规的验资报告,需附货币资金询证函及银行进账单据。
其中:对 2021 年已获此类别资金支持的企业继续申报,可只提供该项中 3(3)中新的到位资金证明材料。
其中: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鼓励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资料实施免申报、
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各市州商务招商部门提交本市州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8)。
(4)其中,申报“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营 500 强、全球行业前 50 强龙头企业、国内行业前 10 强龙头企业来湘新设项目”的,另须提供所属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营 500 强、全球行业前 50 强龙头企业、国内行业前 10 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