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5/26-2022/06/2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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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一)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的市场主体,并符合申报指南中各类别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所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 1、已获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从省工信厅获得补助类项目资金的单位; 3、已申报2022年省工信厅其他类别专项资金的单位(奖励类除外); 4、2021年已获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奖励类除外); 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绩效评价未完成的单位(有未完工的项目、绩效评价未上报或处于整改状态); 6、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50强软件企业产业项目、省级“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需为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数字技术研发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申报省级5G典型应用场景项目,需为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政府部门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企业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 (5)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请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出具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3、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1)企业迁入湖南省前后的生产经营、职工人数、主要研发人员情况、迁入湖南省后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2)在湘新设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首次纳税证明及2021年度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在湘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资产、拥有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职工人数、主要研发人员情况; (5)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4); (6)企业在我省实际投资额度的证明,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建设发票复印件等,不包括土地购置成本(电子版须为原件扫描); (7)在湘新设企业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审计报告需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防伪标识,将贴花复印的审计报告原件和申报资料装订成册,贴花原件由推荐申报单位审核一致无误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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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205/t20220526_24653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