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文化创意设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2、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
3、具备能力为科学技术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提供相应条件;
4、单位科学技术人员承担过省级或国家级科技项目,且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发表过基础研究类学术论文;
5、已建有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批准的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团队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近5年内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共同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6.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7.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8.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